机构名称:沈阳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暨辽宁省退役军人总医院伦理委员会
伦理委员会简介:
2013年沈阳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暨辽宁省退役军人总医院伦
理委员会成立,换届时间:2024年6月。目前伦理委员14名,由医药专业人员、
非医药专业人员、法律专业、社会人员及伦理专业人员等组成。2024年我院
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备案经过省药监局审查通过。
我院伦理委员会负责对本机构所承担实施的生物医学研究项目进行审查监督。生物医学研究包括采用现代物理学、化学、生物学、中医药学和心理学等方法对人的生理、心理行为、病理现象、疾病病因和发病机制,以及疾病的预防、诊断、治疗和康复进行研究的活动;医学新技术或者医疗新产品在人体上进行试验研究的活动;采用流行病学、社会学、心理学等方法收集、记录、使用、报告或者储存有关人的样本、医疗记录、行为等科学研究资料的活动。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的主要类别包括(但不限于):
药物/品临床试验;
医疗器械临床试验;
医疗新技术的临床研究,或引进应用;
涉及人类受试者临床研究的科研课题(项目)。
递交审查资料时间:每个月倒数第二周的星期一11:30之前完成受理登记。
审查资料时间:每个月倒数第一周的星期二下午。
咨询伦理审查结果时间:伦理审查完成并材料补充完整后3个工作日开始。
伦理审查意见传达时间:伦理审查完成并材料补充完整后3个工作日开始。
如果您是参加我院临床试验的受试者,在参加临床试验的过程中,有出现与药物相关的不良反应,并给您的生活带来不便,除了与您的主治医生交流外,还可以与我们联系。
联系部门:伦理委员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24-31251519。
通讯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京街北九马路20号。
电子邮箱:keyanke_2024@163.com
医院官网:https://syyxyfsdeyy.com/
审查申请表请到沈阳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官网医学伦理委员会文档中心下载!